黄石市第四医院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9-04-04 阅读量:3269
异地就医结算再也不用来回奔波跑断腿了!黄石市第四医院于2018年3月正式开通异地就医平台,异地就医人员在我院就医能实现直接住院结算。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在省内异地住院就医时,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即可办理出院。
如果在外地突发疾病怎么办?湖北省医保局异地就医管理科科长李颖介绍,因急诊抢救就近入院时可先就诊,但必须在入院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出院时才能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享受异地就医结算,最关键的地方在于三点,第一是社保卡功能必须正常,第二是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一定要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动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第三是看异地就医医院是否在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里。”李颖说,及时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成为能否享受异地就医结算的关键。
异地就医住院享受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并非任意选择外地医院看病,仅为三种情况:
一、长期在异地居住
异地安置退休(退休)、异地长期居住(退休)、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等资料,直接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这两种情况,如已在异地居住,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备案,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信息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
二、病情需要转诊到异地
需要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包括原城镇居民医保和原新农合人员),可由个人(或委托人)持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和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或证明),通过现场、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三、在异地突发疾病(出差、旅游、探亲、长期居住等)
通过急诊渠道,抢救就近入院时可先就诊,住院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出院时即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入院须登记
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备案有效期内(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不设有效期;转诊患者备案有效期为2周),到确定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办理登记就诊手续。入院后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医疗机构不得拒绝为符合规定的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报销政策:报销比例按参保地 暂不包括门诊
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仍执行参保地政策。门诊医保费用暂不纳入结算范围。(备注:每个地方医保政策规定不一样,具体请咨询参保地医疗保险局)
异医就医咨询网址、电话
参保人员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 ),可实时查询全国各省市区经办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参保人员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政策和规定经办流程等事项不明白的,可以拨打省内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或省内各市(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电话进行了解。湖北省医疗保险管理局。
湖北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