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医须知
  • 住院须知
  • 出院须知
  • 1.医保病人就医须知

    (1)、在住院处一楼办理住院手续时,须交《职工医疗保险证》,如未带证者,三天内交住院处,三天内未交者,按自费结算。

    (2)、入住相应科室后,跟主管医师说明,用药请执行《湖北省(黄石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需用目录以外药品或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请告知本人或家用属并签名。

    (3)、办理出院手续时,请主管医药卫生师写两份出院记录,交结算处结算。

    2.农村合作医疗病人就医须知

    (1)、在住院部一楼办理住院手续后,请两天内带合医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医院农村合作医疗处办理登记手续,分娩的产妇还需提供计生部出具的准生证(原件)。

    (2)、入住相关科室后,与主管医师说明,用药请严格遵守《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需用目录外药物比例不能超过药品总额的15%,且须经病人同意后使用。

    (3)、办理出院时,请主管医师签写合作医疗住院记录及出院记录。

    (4)、结帐后,在结帐处打印明白清单。

    (5)、办理出院手续后,请携带下列资料再到合医处办理住院补偿。(补偿时以下凭证姓名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补偿)1、结帐发票 2、明细清单 3、出院记录结帐单

    3.服务承诺
    黄石市四医院医疗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端正行业作风,把“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纠风塑形”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向社会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收的,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主管部门。

    (2)、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医院主管部门。

    (3)、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4)、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疗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5)、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合理选用药物和实施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6)、文明行医,礼貌待患。做到: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7)、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8)、认真执行物价政策,依法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认真执行患者住院“费用清单制”。

    医院向社会做出的八项服务承诺希望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与监督。医院的举报电话:0714--5418103(行风管理办公室)、0714--5418253(医务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医院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承诺的个人,医院将依照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4.联系我们
  • 尊敬的病友:

    首先感谢您对黄石市四医院的信赖,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了使您和他人有一个安静及安全的疗养环境,请您留意以下一些住院规则:

    一、探视:

    1、探视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三点至晚上八点,周六、日上午十点至晚上八点。

    2、根根病情由医生开医嘱留陪一人。

    3、因小孩抵抗力较低,学龄前儿童谢绝探视。

    4、手术当日家属1—2人可在探视室领探视牌。

    二、制度:

    1、保持病室安静和清洁卫生,果皮、纸屑等放入纸篓内,陪客谢绝睡病人床上;保持室内空气新鲜,谢绝吸烟;每晚九时熄灯就寝。

    2、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住院期间谢绝带生食品、酒精炉、煤油炉、电炉、卧具等物进院。

    3、谢绝给医务人员送“红包”或其它财物。

    三、安全:

    1、划价、交费、拿药慎防钱物丢失,在病区内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手机、钱等,以免遗失,防止被盗。

    2、住院病人如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外宿等,应经医生(护士)批准并签字;携带物品要有病房写的放行条,经门卫检查才能外出。

    3、每个病房配有电话,可用201卡拨打,免费接听。

    4、为了方便管理,病房内电视、空调遥控器入院时交押金领取,出院时交遥控器退押金。

    四、服务措施

    1、护士站备有针线盒,病友需要时可借用。

    2、开水有专人配送,时间:早晨6:00—8:00  中午2:00—3:00  晚上5:OO-6:00

    3、太阳能热水器开放时间:早晨6:00—8:00  晚上6:00—8:00

    4、科室联系电话:

    内1科:0714—5418149

    内2科:0714-5433546

    外1科:0714-5418328

    外2科:0714-5418137

    妇产科:0714-5418107

    儿科:0714-5418183

    五、医保病人:

    1、在住院处一楼办理住院手续时,须交《职工医疗保险证》,如未带证者,三天内交住院处,三天内未交者,按自费结算。

    2、入住相应科室后,跟主管医师说明:用药请执行《湖北省(黄石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需用目录以外药品或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请告知本人或家属并签名。

    3、办理出院手续时,请主管医师写两份出院记录,交结算处结算。

    感谢您和家属能遵守我院制度,配合我们的工作。对于不服劝告者,或有意违反者,医院将请保卫部门协助处理。

  • 当您的治疗完毕即将出院时,您的主管医生将通知您及家属办理相关出院手续。

    1、医生通知您“今日出院”时,请您到护士站咨询出院结账事宜,然后携带交费押金条到外科楼一楼入出院结算中心办理结账手续。

    2、医生通知您“明日出院”时,请您于次日上午8:00以后到护士站咨询出院结账事宜,然后携带交费押金条到外科楼一楼入出院结算中心办理结账手续。

    3、医保病人在接到医师通知“今日出院”或“明日出院”时,请您于次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护士站咨询出院结账事宜,然后携带交费押金条到外科楼一楼入出院结算中心办理结账手续。

    4、需要打印住院费用总清单的医保病人,可以到结算中心专用窗口打印住院总费用清单,以便回当地医保中心报销住院费用。

    5、凡出院带药患者,病房护士于当日下午4:30分左右将药品发放给您,请您按医嘱服用。

    6、当您办好出院手续时,请护士清点被服、病服、病房设施等物品,然后凭出院结账单到护士站领取病历本、出院诊断书、出院记录等资料。

    7、请您按医嘱要求及时回医院复查及后续治疗。